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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金融诈骗安全提示
发表日期:2015-10-19 15:03:59 来源: 作者: 被阅读[]次

全校广大师生:

为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财务处提醒广大师生警惕以下几种金融诈骗活动:

一、巧设陷阱骗取个人信息。利用扫描二维码注册返现金、高息存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密码器升级、订单异常返款、密码保护等,诱导受害者填写包含隐私的个人信息。

二、设置利益诱饵骗取汇款。利用电话、短信、QQ群、微信等群发的方式,发布“活动中奖”、“高息存款”、“低息无抵押小额贷款”、“税费退返”、“订单支付异常”等消息,要求受害者向诈骗分子指定的账户中汇出“手续费”、“公证费”、“邮寄费”、“税费返点”等款项。

三、编排突发事件扰乱防范意识。冒充银行业金融机构官方信息平台发布“银行卡异地巨额消费”短信,冒充亲朋好友在异地急需资金救急等,诱骗受害者汇出资金。

四、捏造子虚乌有事项干扰正常判断。谎称“账户涉嫌洗钱犯罪”、“个人信息遭泄、银行账户不安全”、“邮寄的物品中藏有毒品”等,要求受害者直接将账户资金转入所谓“公共安全部门设立的安全账户”中来“保障资金安全”,或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套取受害者的账户名称和交易密码。

如遇以上情况,应冷静对待,尽量做到“三不”:

一是不轻信利益诱惑。要提高警惕,对来历不明涉及个人信息、资金的电话、手机短信、二维码扫描等不予理睬,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设置圈套的机会。

二是不泄露个人信息。不向来历不明的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绑定的手机号等情况。

三是不轻易进行汇款转账操作。在不能得到完全确认的情况下,不向陌生人账户汇款、转账;对于双方有频繁资金往来的人员,在汇款、转账之前也要再三核实对方账户,同时妥善留存相关单据。不要在网吧、社交平台及其他第三方软件上操作网上银行等重要信息。

学校财务处除为师生办理校园卡,集中批扣学费外,没有要求学生办理其他银行卡、消费卡等业务,未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相关信息。如有假冒诈骗行为,请向财务处、保卫处报告,并及时联系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寻求帮助,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财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