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24年11月21日
二、活动地点:明德楼第三会议室
三、参会对象:财务处党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四、主要议程
1.重温入党誓词。
2.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3.交纳党费。
4.集中学习
(1)学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习近平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
(3)学习习近平在湖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2024年11月4日至6日,习近平先后来到湖北孝感、咸宁、武汉,深入博物馆、农村、科技和产业创新平台考察调研。
(4)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接见嫦娥六号任务参研参试人员代表时发表的重要讲话;
学习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精神;
学习习近平在安徽考察时的讲话精神。
5.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廉政教育系列参考片》。
6.自主学习。
(1)学习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2)学习习近平向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致贺信精神;
(3)学习习近平回信勉励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精神;
(4)学习习近平勉励“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重要回信精神;
(5)学习《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7.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沈金东)
1.科级及以下干部: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3门课程。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课程内容:中国干部网络学院:www.cela.gov.cn/home/training/index)
2.其他党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门课程,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课程内容:中国干部网络学院:https://www.cela.gov.cn/home/training/index)